1、基本待遇: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并享受校区绩效工资;按规定缴纳保险。
2、外地户籍人员校区提供食宿条件;晋城户籍人员食宿自理,校区发给适当交通误餐补贴。
3、聘用期暂定一年,期满考核者可续聘三年,基本工资上浮20%;期满考核合格者,可优先续聘,基本工资上浮10%。聘用期间违法违规并造成事故和工作损失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4、聘用期间校区国家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考或按人事代理招考人员时,受聘者在同等情况下可优先录用。
2、应聘人员将《太原科技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下表所示电子邮箱);
3、根据招聘条件和应聘简历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通知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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